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工业园区银仓路10 号2 幢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选址于衢州智造新城东港工业园区银仓路10 号2 幢,租用浙江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3676.62m2),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采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生产方式,最终形成年产10万平方米聚氨酯抛光垫、10万平方米无纺布抛光垫、1000t/a氧化硅抛光液、2000t/a普通硅溶胶、1000t/a高纯硅溶胶、872t/a硫酸钠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网上备案(项目代码2212-330851-04-01-404041)。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河流名称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址距离(m) | 水环境功能区 | 保护目标水质 |
1 | 上山溪(罗樟源) | E | 约1050 | 农业用水区 | III类 |
2 | 乌引渠 | S | 约800 | - | III类 |
表2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X | Y |
东港街道旺村 | 何蓬新村 | 118°58′40.02615″ | 28°55′53.22552″ | 居住区 | 约7000人 | 二类区 | S | 约945 |
窑里 | 118°58′52.30852″ | 28°55′53.61175″ | S | 约898 |
山底叶 | 118°59′15.05795″ | 28°55′45.42351″ | SE | 约1150 |
百灵苑 | 118°58′26.19883″ | 28°55′45.19176″ | S | 约1155 |
鑫港家园 | 118°58′14.14820″ | 28°55′45.80974″ | SSW | 约973 |
旺村 | 118°59′19.11345″ | 28°56′37.64289″ | ENE | 约780 |
规划居住用地 | 118°58′24.92639″ | ,28°55′56.72124″ | SSW | 约911 |
规划居住用地 | 118°59′0.20924″ | 28°55′52.82024″ | S | 约1090 |
规划居住用地 | 118°57′48.23377″ | 28°55′46.44731″ | SW | 约1717 |
东港街道姜庄村 | 姜庄 | 118°57′32.55036″ | 28°56′17.55852″ | W | 约1783 |
东港街道诸家村 | 诸家村 | 118°57′48.07713″ | 28°56′19.87594″ | W | 约1196 |
规划居住用地 | 118°57′49.55663″ | 28°56′16.89253″ | W | 约1237 |
东港街道横路后村 | 横路后 | 118°58′59.87879″ | 28°57′9.62341″ | NNE | 约1177 |
东港街道后垅张 | 后垅张 | 118°57′32.16412″ | 28°56′9.52476″ | W | 约1784 |
东港街道野鸭垅村 | 杨梅岗 | 118°57′30.92816″ | 28°55′5.25474″ | SW | 约2713 |
东港街道凤凰社区 | 东港瑞城 | 118°58′0.51399″ | 28°56′22.11612″ | 居住区 | 约6000人 | 二类区 | W | 约1000 |
碧桂园 | 118°58′13.33710″ | 28°56′22.46374″ | W | 约530 |
樟潭街道芝坑桥村 | 塘坑 | 118°57′47.06308″ | 28°57′24.30046″ | 居住区 | 约1500人 | 二类区 | NW | 约2131 |
前山 | 118°58′36.93625″ | 28°57′50.33291″ | NNW | 约2289 |
叶家 | 118°58′51.14981″ | 28°57′56.58996″ | N | 约2656 |
百家仓 | 118°58′9.28160″ | 28°57′3.13461″ | NW | 约987 |
芝坑桥 | 118°58′27.74378″ | 28°57′43.22613″ | NNW | 约2141 |
仙鹤名苑 | 118°58′18.86030″ | 28°57′34.11091″ | NNW | 约1987 |
樟潭街道徐尚村 | 上田埔 | 118°57′23.66688″ | 28°56′56.02783″ | 居住区 | 约400人 | 二类区 | WNW | 约2148 |
王家山沿 | 118°57′16.86909″ | 28°56′47.41472″ | NW | 约2298 |
石塘井 | 118°57′37.84182″ | 28°56′57.26379″ | NW | 约1756 |
樟潭街道金仙岩村 | 高塘石 | 118°57′45.56658″ | 28°57′55.12226″ | 居住区 | 约100人 | 二类区 | NW | 约2972 |
高家镇周村 | 周村(周村、沈家、窑铺) | 118°59′32.16830″ | 28°57′49.01970″ | 居住区 | 约800人 | 二类区 | NE | 约2685 |
高家镇毛家村 | 白直坞 | 118°59′53.95213″ | 28°55′36.54003″ | 居住区 | 约1200人 | 二类区 | SE | 约2222 |
平山头 | 118°59′44.45067″ | 28°55′19.93179″ | SE | 约2415 |
下蒋 | 118°59′47.19296″ | 28°55′5.94997″ | SE | 约2433 |
毛家村 | 118°59′35.45132″ | 28°55′29.66499″ | SE | 约1878 |
高家镇横路村 | 溪滩 | 118°59′30.32095″ | 28°56′42.63549″ | 居住区 | 约3000人 | 二类区 | ENE | 约1216 |
前湾 | 118°59′51.15849″ | 28°56′18.65010″ | ESE | 约1490 |
上横路 | 118°59′32.24554″ | 28°56′48.76655″ | ENE | 约1360 |
横路 | 118°59′41.20627″ | 28°56′51.93371″ | ENE | 约1500 |
平山 | 118°59′48.77654″ | 28°56′45.29041″ | ENE | 约1685 |
上大垄 | 118°59′51.40295″ | 28°57′7.53772″ | NE | 约1985 |
下大垄 | 118°59′58.97322″ | 28°57′23.37349″ | NE | 约2476 |
八亩岗 | 118°59′35.79894″ | 28°57′21.71266″ | NE | 约1992 |
东港派出所 | 118°58′38.86744″ | 28°56′24.43355″ | 行政办公 | - | 二类区 | SW | 约42(厂界)/57(罐区)/67(厂房)/130(DMF排气筒) |
横路中心小学 | 118°59′56.11506″ | 28°56′38.49262″ | 小学 | 师生约 650人 | 二类区 | E | 约1869 |
衢州妇产凤凰医院 | 118°58′30.02259″ | 28°56′40.81005″ | 医院 | 专科医院 | 二类区 | NW | 约410 |
东港学校 | 118°58′4.91711″ | 28°56′28.95254″ | 中小学 | 师生 1200余人 | 二类区 | W | 约590 |
东港小学 | 118°57′56.84473″ | 28°55′45.96424″ | 小学 | 师生 2000余人 | 二类区 | SW | 约1600 |
表3 建设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介绍声环境保护目标建筑结构、朝向、楼层、周围环境情况) |
X | Y | Z |
1 | 东港派出所 | 118°58′38.86744″ | 28°56′24.43355″ | 89.9 | ~42 | SW | 2 | 朝北,1~3层 |
表4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环境特征 | 质量标准 |
1 | 东港派出所 | SW | 约42 | 行政办公用地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2 | 凤凰湖公园 | W | 约181 | 公园绿地G1 |
3 | 衢州妇产凤凰医院 | NW | 约410 | 医院 |
4 | 东港学校 | W | 约590 | 中小学 |
5 | 何蓬新村 | S | 约945 | 居住 |
6 | 窑里 | S | 约898 | 居住 |
7 | 鑫港家园 | SSW | 约973 | 居住 |
8 | 旺村 | ENE | 约780 | 居住 |
9 | 东港瑞城 | W | 约1000 | 居住 |
10 | 碧桂园 | W | 约530 | 居住 |
11 | 百家仓 | NW | 约987 | 居住 |
12 | 周边农田 | E | ~780m | 耕地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
13 | 周边农田 | 项目周边(S、SW) | 450~1000m | 现状为耕地,规划为商务用地、公园绿地 |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它环境敏感区,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是磨皮粉尘、工艺DMF气体、储罐呼吸气、固化成型烘干废气、溶剂清洗废气等。各工序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各废气排放的PM10、DMF、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各敏感目标在叠加背景值后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非正常情况下,敏感目标及网格点各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将极大增加,超标范围明显扩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正常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可接受;新增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总量指标,将实行区域替代削减平衡,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项目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符合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达标处理。因此,在正常生产及雨污分流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在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后,项目生产噪声对各厂界昼夜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废主要是一般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破损包装桶袋)、DMF废液、污泥处理污泥、废边角料、磨皮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按要求收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可以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在暂存、运输和处置等过程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危废暂存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及化学品库等单元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一般不会有渗漏至地下的情景发生,故项目运营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根据模拟运移预测结果,假定储罐区防渗层老化或存在裂缝引发渗漏时,渗漏液需通过较长时间才可渗透过包气带粘土防渗层,渗漏污染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厂区外的地下水环境。
在采取合理地下水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合理的防渗措施条件下,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能够维持区块地下水水质现状。为了维护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本评价要求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风险,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晕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厂区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
6、土壤污染影响分析
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后,污染物不会通过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途径进入项目周边的土壤环境。经预测,不会造成土壤环境质量降级。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会使用一些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在生产、储存等过程会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建设单位应按规范配置风险防范设施,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落实各项防治污染设施后,项目污染源均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日常运行排放管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5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 效果 |
水污染物 | 废水 收集 | 1、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就近排放。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单独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自行达标处理后单独纳管,生产废水管路采用架空敷设。 | 废水有效收集 |
废水处理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单独纳管; 2、生产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单独纳管。 3、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t/d,拟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砂滤罐”处理。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 2015 )表1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排放口 设置 | 新建生产废水标准化排放口。 | 符合环保 要求 |
事故应急 | 事故应急池和雨水排放管之间设连接管,废水排放管和雨水排放管外排口应设紧急切断阀。 | 符合环保 要求 |
地下水防护 | 化学品库、储罐区、危废暂存库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部位做好防渗、防漏和防腐蚀措施。 |
大气 污染物 | 工艺DMF废气、储罐区呼吸气 | 1、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对生产线(预含浸槽、含浸槽、凝固槽、水洗槽、烘箱、涂覆区、预含浸后烘干(六轮烫辊))均进行整体密闭,提高废气收集率,尽可能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2、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 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 2015 )表4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聚氨酯工艺废气、溶剂清洗废气、砂磨粉尘、实验室废气 | 1、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尽可能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加强对生产线(发泡固化、烘干)工段进行整体密闭;机头清洗过程则采用侧向集气罩对产生的溶剂废气进行收集。磨皮机设单独密闭操作间。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 2、工艺废气、溶剂清洗废气及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磨皮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噪 声 | 机械设备噪声 | (1)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室外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 (2)各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震器。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固体 废物 | 固废收集 | 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同时应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 符合环保要求 |
固废 暂存 | 1、项目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均袋装收至暂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按要求设置。 2、项目设专门危险废物库,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
固废处置 | 1、一般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包装材料(破损桶、袋)、废活性炭、磨皮尘、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DMF废液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符合环保要求 |
地下水 | - |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危废暂存库、储罐区、化学品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厂内污染单元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按危废进行处置;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原则,即: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污染监控体系: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5、其他: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防止人为因素造成对排污管线、防渗措施的损害;加强排污管线的巡视及维修,减小污水管线发生事故的概率。 | - |
环境 风险 | - | 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报警通讯、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 环境风险可控 |
环评分析拟采用表5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CMP抛光垫及配套材料项目,选址于衢州市衢州智造新城东港工业园区银仓路10 号2 幢。
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实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区域调剂解决;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工程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将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监测,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3、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公示期间内可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环评文件。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项目审批前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文本,也可以在浙江政务网站自行下载环评报告报批稿。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行政村、机关、团体单位等单位宣传栏或信息公开栏现场张贴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4月20日止)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管理部门联系,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工业园区银仓路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535885731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2号实验楼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1-88383397
邮箱:23274725@qq.com
(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0-12369;0570-3888422;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 衢州博来纳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二三年四月六日